发布日期:2024-11-12 20:14 点击次数:158
日前,ST凯撒(000796)收到了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海南证监局对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徐伟的部分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对本决定书部分相应调整,但相关调整不影响量罚,对其他10位责任人员的其他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ST凯撒即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旅游服务和航食、铁路配餐业务。ST凯撒存在的违法事实为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7 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来看,ST凯撒的控股股东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世嘉),以及北京贝佳途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佳途)等18家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ST凯撒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查,2020年ST凯撒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81%。2021年,ST凯撒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8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4.72%。2022年,ST凯撒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2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5.68%。
受此影响,ST凯撒的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其中2021年1月至12月,ST凯撒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88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534.79%。2022年1月至6月,ST凯撒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13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220.40%。另外“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也存在重大遗漏。
最终,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对ST凯撒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ST凯撒原实际控制人、时任ST凯撒董事长陈小兵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同时对陈小兵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外对其他多位当事人给予警告,处以20万元到115万元不等的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凯撒000796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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